「公共利益」不是擋箭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解
為避免機關浮濫使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的例外規定,法務部與監察院已發布解釋,嚴格限縮「禁止其補助反不利利於公共利益」條款的適用範圍,並將強化實質審查。
四大紅線:嚴格限縮「公共利益」例外條款
- 嚴禁「事後」補正
- 理由將受「實質」審查
- 明確排除「聯誼、育樂」活動
- 僅為「極端例外」狀況
「公共利益」不是擋箭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解
為避免機關浮濫使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的例外規定,法務部與監察院已發布解釋,嚴格限縮「禁止其補助反不利利於公共利益」條款的適用範圍,並將強化實質審查。
四大紅線:嚴格限縮「公共利益」例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