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 房屋所有權人。 管理人。 房屋起造人。 ● 申辦期限 3日內 ●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房屋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狀、土地謄本、地籍圖謄本、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居住事實切結書、餐廳、大門、臥房、客廳、廚房、衛浴之照片。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補發: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正本(現住人免附)。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門牌每面規費60元。 ● 注意事項 原編釘之門牌脫落、遺失或損毀不堪使用者,應申請補發或換發。 門牌號碼尾數為「4」,可憑房屋所有權狀或當年度房屋稅單申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