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具有健保加保資格者,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不論身分或居住國內外,國人只要在臺設有戶籍,或非本國籍人士取得居留證明文件,自符合加保資格之日起,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之義務,不可中斷投保。未依規定參加健保者,應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及補收保險費。 - 戶籍遷出國外,不具有健保資格,應退保
出境2年以上,經戶政單位戶籍遷出國外者,即不具健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 戶籍遷出國外,返國重新參加健保
應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自符合資格之日起加保:
- 退保日2年內恢復戶籍者,自戶籍恢復之日起加保。
- 退保日2年後恢復戶籍者,自戶籍恢復滿6個月之日起加保。但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受僱日加保。
- 投保身分及辦理方式:
- 公司、機構、行號的員工或負責人,應由工作單位辦理投保。
- 工會、農會或漁會的會員,由所屬的工會、農會或漁會辦理投保。
- 沒有工作,但依法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投保時,應到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辦理投保。
- 沒有工作,也沒有可依附投保的配偶或直系血親,請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僑生、外籍生及陸生於就讀學校投保。
- 繳納健保費:
- 鄉鎮市區公所加保者:
完成加保手續後,由健保署按月寄繳款單,請自行持單繳納,或請多加利用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約定轉帳扣款,也可以健保署提供的多元繳納方式繳費,或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透過健保櫃檯繳納保險費。僑生、外籍生及陸生於就讀學校投保,由學校統一扣繳,彙繳健保署。 - 於公司行號或職業工會、農漁會加保者:
由公司行號扣繳,或自行向工、農漁會繳納,再統一由投保單位彙繳給健保署。
- 保險對象出國期間須持續繳納保險費,繼續享有健保醫療權益:
如在國外、大陸地區,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得於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6個月內,檢附當地醫療院所開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或病歷相關資料(大陸地區住院5日(含)以上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須經公證驗證)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填妥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向「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全民有健保看病沒煩惱
諮詢專線:0800-030-598
手機請撥:02-4128-678
網址:https://www.nh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