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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集集鎮「集集Long Stay-移居集集(籍)送好禮專案活動」

  • 移居(設籍)南投縣集集鎮送好禮專案申請要件規定:
    114年9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遷入設籍,並持續至115年9月30日仍在籍未遷出者。
  • 獎勵標準:
  1.  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期間,凡自外鄉鎮遷入或初設戶籍於該鎮,並至115年9月30日仍持續在籍者發給設籍禮金新台 幣5,000元,並可參加抽獎送好禮活動,獎項屆時以公告為主。
  2. 惟自本活動開始前一年(即113年9月1日)內即設籍該鎮而遷出, 於本活動期間再遷入者,或於本活動期間遷出再遷入者,均非本專案活動之獎勵對象,無法領取設籍禮金及參加抽獎。
  • 應備文件及申請程序:
  1. 凡符合實施要點規定之三個月內,至該所填寫設籍禮金申請書。
  2. 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影本貼於申請書上)及印章;年齡於十四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附戶口名簿影本。
  3. 戶口名簿正本(驗畢退還,供查核於該鎮設戶籍日期)。
  4. 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應附委託書,代申請人應繳驗身分證正本,且於申請書親筆簽名或蓋章。
  5. 未成年人應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由監護人代申請者,應附監護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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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6
  • 發布日期: 2024-1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