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綜合宣導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臺中市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臺中市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 發放金額(每月補助)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五千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六千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七千元
  • 申請資格
  1. 未滿二歲
  2.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3.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4. 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 申請方式
  1. 親至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2. 郵寄至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3. 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線上收件
  4.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線上申辦
    【只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就可以申請】
  • 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表(如為臨櫃辦理可現場填寫)
  2. 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
  3. 兒童戶籍資料(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
  4.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兒童或雙親其中一方)
  5. 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
  6. 其他證明文件(第2名(含)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注意事項
  1. 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
  2. 未於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僅能溯自申請之當年度1月份起發給。但兒童於11月2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60日内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
  3. 本津貼為申請制如未申請不會自動撥款另申請後如因資格不符取消補助、未重新申請不會自動恢復發放。

相關圖檔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05
  • 發布日期: 2024-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