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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級專業人才法規依據:(國籍法第5條第2項)
 外國人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之高級專業人才,有助中華民國利益,並經內政部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機關共同審核通過,申請歸化時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2)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檢視戶政法規:國籍類)
 (3)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流程: 
 (4)申請推薦理由書之各中央部會主管機關聯絡窗口
 (5)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推薦理由書資訊表
 註:1.專業才特殊、少見或新創者,依現行法規無法確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申請人可先洽內政部,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指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持梅花卡之高級專業人才,無須檢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理由書,由內政部函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同意推薦,如同意推薦,免提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審查會審查。
 3.申請人檢具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理由書,核發日期須在申請日前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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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定居及初設戶籍送件應備文件、費用及注意事項 (1)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連續居留或居留滿一定期間申請定居送件須知
 為改善歸化定居流程,自107年10月1日起,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
 ◎ 應備文件、費用及注意事項:
 (2)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境居留、定居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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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適應輔導班相關資訊 
 ★ 臺中市新住民生活適應班宣導影片
 本市每年辦理新住民生活適應課程,期能協助勳住民融入社會,課程多元,成果豐碩,特製作相關成果影片,歡迎新住民朋友洽詢各地戶政事務所。
 各班別成果影片如下:
 ◎ 生活適應輔導班
 ◎ 主題班
 ◎ 特色班
 ★ 本所108-114年新住民適應輔導班資訊、招生海報
 ◎ 108年新住民樂活環保手作班
 ◎ 109年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班
 ◎ 110年新住民機車考照輔導班
 ◎ 112年新住民機車考照輔導班
 ◎ 114年「蔥滿幸福・豐食農趣」主題班
- 新住民諮詢服務窗口
 ◎ 諮詢服務單一窗口,電話:04-25221044分機211洪小姐。
 ◎ 國籍歸化、喪失、回復等國籍事宜申辦諮詢。
 ◎ 戶政業務須知:
 (1)結婚登記─外國人與國人結婚,應於結婚後30日內向在臺設有戶籍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辦理結婚登記時,應取用中文姓名,其姓氏須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氏之習慣。
 (2)離婚登記─外國人與國人離婚,應於離婚後30日內向在臺設有戶籍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協議離婚以辦竣離婚登記之日為離婚生效日,判決離婚以判決確定日為離婚生效日。
 (3)歸化我國國籍─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得依我國國籍法之規定,向住所地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層轉內政部核准。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應持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4)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已入境停留、居留或定居之外籍配偶得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舉辦之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班,以增進其在臺生活適應能力。
- 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
- 相關網站連結
 ◎ 國籍相關法令查詢
 ◎ 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專區
 ◎ 新住民發展基金
 ◎ 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簡冊
 ◎ 駐外館處
 ◎ 駐台使館
 ◎ 內政部警政署
 ◎ 內政部移民署
 ◎ 移民署各服務站地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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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專區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28
- 發布日期: 2023-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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