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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長輩走失 愛心手鍊讓您安心

愛心手鍊宣導
愛心手鍊宣導
  •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有走失之虞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持有新制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身心障礙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註釋【6】【10】【11】【12】【13】等任一項者。
  2. 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證明書(需符合智能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精神疾病相關等任一項)。
  3. 警察局走失記錄。
  4. 持有重大傷病卡(智力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精神疾病等任何項目)。
  5. 失智評估量表(CDR)(需蓋有醫院大章)。
  • 應備文件:
  1. 愛心手鍊申請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2. 使用人及連絡人身分證影本。
  3.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三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書,警察局走失紀錄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或失智評估量表(CDR)(需蓋有醫院大章)(請擇一檢附
  • 受理單位本市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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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03
  • 發布日期: 2024-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