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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走失 愛心手鍊讓您安心

愛心手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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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即可免費申請

  • 申請資格:凡設籍臺中市有走失之虞
  1. 年滿65歲或年滿55歲原住民即可申請。
  2. 未滿65歲應擇一檢附下列證明:
    (1)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符合類別為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註釋【6】、【10】、【11】、 【12】、【13】等任一項者
    (2) 三個月内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
    (3) 警察局走失紀錄。
    (4) 持有重大傷病卡(符合重大傷病項目第六項慢性精神病項下項目之一)。
    (5) 失智評估量表(CDR),經評估分數達0.5分以上。
  • 應備文件:
  1. 申請表及個資同意書。
  2. 使用人身分證影本。
  3. 符合申請資格第2點者,應擇一檢附該款資格證明文件。
  • 受理單位:臺中市任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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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03
  • 發布日期: 2025-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