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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椿象防治宣導

中部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114年2月3日至3月14日,請配合辦理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工作

農業部已訂定114年高屏、嘉南及中彰投雲等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中彰投雲地區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114年2月3日至3月14日,荔枝、龍眼農友請依時使用核准用藥進行防治工作,並於開花前10日停止施藥,避免蜂群中毒事件發生。
非農業區請共同依時程配合辦理荔枝椿象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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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2-05
  • 發布日期: 2025-02-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