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戶政事務所自112年3月10日起暫停夜間延長服務期間(17:30~18:30)受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業務。
自112年2月20日起首次申請護照民眾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一站式收件」之領取護照天數延長為14日。
● 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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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請護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的在臺設有戶籍國民。 |
● 受理戶政事務所 |
全國各戶政事務所 |
● 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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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流程 |
為便利首次申辦護照民眾,外交部與內政部共同合作提供「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自109年8月11日起於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全面開辦。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備妥文件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送件,民眾只要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自繳費起14個工作天後,即可依選擇領照方式,到原送件戶所領取護照,或是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照。 |
● 備註 |
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如果急著使用護照,還是一樣可以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續委託親屬、同事或旅行社代為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雲嘉南或東部辦事處送件申請,或親自到上述外交部各申辦地點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