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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

本市各戶政事務所自112年3月10日起暫停夜間延長服務期間(17:30~18:30)受理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業務。

自112年2月20日起首次申請護照民眾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一站式收件」之領取護照天數延長為14日。

適用對象

首次申請護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的在臺設有戶籍國民。
※不適用對象:
(1) 急需使用護照;(2) 具僑居身分;(3) 在臺無戶籍國民;(4) 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或無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

受理戶政事務所

全國各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
  1. 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且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應附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1份)。
  2. 護照用照片2張。(請參考「晶片護照相片規格」)。
  3. 簡式護照資料表。
  4. 未滿18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申辦護照。若申請人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到戶所申辦,請法定代理人繳驗國民身分證,並在戶所電子簽名板顯示之護照申請書簽名;若法定代理人未陪同申辦,須事先填妥「同意書」帶至戶所申辦,簽署「同意書」之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亦須帶往戶所核驗。
  5. 未滿14歲申請人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到戶所申辦,若法定代理人無法陪同,可由法定代理人委任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祖父母等)或旁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如叔叔、阿姨等)陪同。法定代理人須事先填妥「委任陪同書」委由陪同者帶至戶所申辦,陪同者及簽署「委任陪同書」之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亦須帶往戶所核驗。
申請流程

為便利首次申辦護照民眾,外交部與內政部共同合作提供「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自109年8月11日起於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全面開辦。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可備妥文件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送件,民眾只要持戶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到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自繳費起14個工作天後,即可依選擇領照方式,到原送件戶所領取護照,或是由外交部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寄達時自付郵資後領照。

備註

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如果急著使用護照,還是一樣可以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續委託親屬、同事或旅行社代為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雲嘉南或東部辦事處送件申請,或親自到上述外交部各申辦地點送件。
 
※相關詳細資訊及簡式護照資料表、同意書、委任陪同書等,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首頁/護照/首次申請護照親辦項下之「護照一站式服務專區」查詢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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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7
  • 發布日期: 2020-03-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