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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1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11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 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1.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2.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 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1.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2.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3.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4.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5.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 本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相關資訊請至官網瀏覽。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30
  • 發布日期: 2025-07-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