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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遷出國外者, 即喪失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資格

  1.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戶籍遷出國外者,即喪失全民健康保險資格;已參加者,應予退保,並自應退保之日超,不予保險給付。
  2. 嗣後返國,於退保之日超2年內恢復戶籍者,應自設籍之日起參加健保;於退保之日超2年後恢復戶籍者,應自設籍之日超滿6個月參加健保,但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自受僱日參加健保。
  3. 更多資訊請詳全民健康保險全球資訊網或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並請多下載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app查詢個人加退保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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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11
  • 發布日期: 2023-05-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