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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年歲已高且行動不便,可否代辦印鑑登記及證明?

  1. 若已辦理印鑑登記,請當事人出具親筆簽名之委任書、身分證、印鑑章委託親友辦理;另受委託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 若未曾辦理印鑑登記,不能委託他人代辦,台端可向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到府服務(服務對象需年滿65歲老人或行動不便者且意識清楚),請先與該戶所聯繫,以便安排到府服務時間,並請備妥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鑑章。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3-31
  • 發布日期: 2016-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