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為擴大為民服務功效,嘉惠無法於辦公日親自至戶政事務所申辦戶籍登記之民眾,提供週六預約便民服務。
- 服務對象及項目
依法令規定必須當事人親自申請,不得委託他人辦理之案件如下:
- 結婚登記:於國外(含大陸地區)結婚者,已符合行為地法之結婚案件,及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已生效之儀式婚不列入本預約範圍。
- 初、補領國民身分證。
- 變更姓名(含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
- 印鑑登記、變更(可同時申領證明)及廢止。
- 預約方式
於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以電話、臨櫃或委託他人填寫預約申請書等方式向本所申請預約。 - 服務地點
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服務時間
- 除結婚登記外,初補領國民身分證、改名、印鑑登記、變更及廢止,便民服務時段為週六上午9時至12時。
- 如遇3日以上連續假期之週六暫停預約服務。
- 預約注意事項
- 本預約便民服務牽涉本所人力調配,為維護服務品質,無預約者不予受理。
- 凡超過預約服務時間30分鐘以上未蒞臨申辦者,本所將主動取消預約。
- 如欲取消預約服務者,至遲應於前一個辦公日下午3時前洽本所辦理。
- 無故未能於預約指定日期申辦,且無告知取消預約者,將不再受理預約便民服務。
- 預約電話:04-2522104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