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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原印鑑章遺失,該如何補辦?

  1. 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新印鑑章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變更」登記。
  2. 自104年3月3日起,凡設籍本市之市民,申辦印鑑登記、變更、廢止,由當事人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鑑章,即可逕向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3-31
  • 發布日期: 2016-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