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相片1張、印章,或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親自到任一戶政所辦理。 未成年人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如申請人係以法定代理人身分辦理,未滿14歲者應由父母共同為之。若未成年人之父或母因故無法共同代辦,應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14歲以上未滿18歲者得由本人委託法定代理人一方申請,但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無法親自申請時,得由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委託書,委託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尊親屬辦理,仍應核對當事人人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