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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之戶籍謄本可否申請,應如何辦理?

  1.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因此不得以姻親關係為由申請前夫或前妻之戶籍謄本。
  2. 可提憑足資證明確有利害關係之證明文件,或由子女以個人名義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代為辦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21
  • 發布日期: 2016-03-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