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法令新知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

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
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
  • 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目,並自107年7月16日起實施。
  • 下列戶籍登記項目,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 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經我國法院調解丶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2. 在國內死亡,死亡者非為戶長之死亡登記:以死亡者之親屬、配偶或同戶之人為申請人。
  3. 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受死亡宣告者非為戶長之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為申請人。
  4. 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出生地為空白之出生地登記:以本人為申請人。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29
  • 發布日期: 2018-07-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88